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天柱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第*标段)施工 已由 天柱县发改局 以 关于天柱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关于天柱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初步方案核准的批复、关于对******《关于要求核准天柱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第*标段)施工和监理费用栏标价的函》的复函天发改投资〔****〕*** 号、天发改投资〔****〕*** 号、天财预审评函〔****〕***号批准建设,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元 *分比***.0非政府投资:0元 *分比0,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人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凤城街道城内 。 | |||||||||||||||
2.2 建设规模:建设雨水排水管渠****,雨洪泄洪通道7.****,雨水调蓄设施1座,排水泵站1座,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及设备1套 。 | |||||||||||||||
2.3 合同估算价:********.**元。 | |||||||||||||||
2.4 计划工期:*** 天。 | |||||||||||||||
2.5 标段划分:天柱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第*标段)施工 |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无 | |||||||||||||||
8.联系方式 | |||||||||||||||
|
|||||||||||||||
****年**月**日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