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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汤浦水库溢洪道及泄洪渠整体防护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绍兴市汤浦水库溢洪道及泄洪渠整体防护处理项目 已由 上虞区发改委 以 ****-******-**-**-******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法人为 *********** ,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绍兴市汤浦水库溢洪道及泄洪渠整体防护处理项目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对汤浦水库主要水工建筑物溢洪道闸墩、东主坝、西主坝、副坝坝体和泄洪渠等迎水面进行整体防护处理,对溢洪道闸门迎水面金属结构防腐处理以及坝面板测缝计更换:东主坝上游防渗面板整体防护处理总面积约****平方米;西主坝上游防渗面板整体防护处理总面积约****平方米;副坝迎水面整体防护处理总面积约****平方米;溢洪道闸门迎水面防腐处理总面积约***平方米;溢洪道及泄洪渠迎水面整体防护处理总面积约*****平方米;东西主坝面板测缝计更新共计**支。建设地点:位于汤浦水库,项目总投资约为 *****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主要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所由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本标段概算投资约 ****.***元,计划工期 暂定***个日历天,需在****年**月底前完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2企业业绩:自****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元及以上(金额以合同价为准)水利工程业绩施工业绩。
(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 验收鉴定书〔或质 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 质量(安全) 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网页打印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年**月至***3年**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4年 1 月 ** 日 8:** 时至***4年 2 月 2 日 **:**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4年 2 月 ** 日 9:** 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指定开标室。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5.3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绍兴市汤浦水库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元城大厦**楼****室
联系人: *工 联 系 人:***/林工(编标预算员)
电 话: ****-******** 电 话:***********/***********(预算)
邮 箱: / 邮 箱: **********@**.***
***4年1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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