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遵义市汇川区松林镇新庄村斯立组饮水项目已由遵义市汇川区财政局以遵汇财农(****)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申请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2.1 建设地点:遵义市汇川区松林镇
2.2 项目规模:新庄村斯立组饮水项目修建处开挖石方及土方,修建拦水坝*****,修建防渗墙****,消力池1个,沉沙过滤池1座,闸阀井1座,泄洪道2.***,泄洪渠****(工程量明细以设计图为准)。
2.3 计划工期:**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示全部工程
2.5 标段划分:*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长征大道(***)*栋7楼7-1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长征大道(***)*栋7楼7-1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联系方式:/
无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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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遵义市汇川区松林镇 | 地址: | 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长征大道(***)*栋7楼7-1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传真: | /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新蒲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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