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抚松县****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及水质提升工程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英湖印象**栋-***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抚松县****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及水质提升工程
施工范围:白山市抚松县内
施工工期:****年**月**日-****年**月**日,共计***日历天。
项目经理:**
职业证书信息:*级建造师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邱福义、赵海燕、逄喜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号文及发改**〔****〕***号的取费标准计费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抚松县抚松镇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参乡路泰顺花园小区**栋****幢******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公玉
电 话:***********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 的 抚松县****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及水质提升工程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抚松县****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及水质提升工程 ,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吉林省*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元,资产总额为 ****.**** *元1,属于小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元,资产总额为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吉林省*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 期:****年 6月 4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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