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油线道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变更公告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山油线道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1、原公告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油线道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淇交【****】**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特别国债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1招标控制价:大写:***************;小写:********元。
3、工程量清单:详见原招标公告附件
4、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控制价编制说明及相关费用的计取:
*、 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山油线道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编制范围:
1、本项目位于山头村,向西经大水头村、石灰沟村、东油城村、西油城村,终
止于油城村东侧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
*、 编制依据及有关资料:
3.1建筑工程*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章(不含建筑工程*切险及第*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 2 ‰,第*者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 *** *元,保险费率为 3‰ 。
3.2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按清单第***章至第***章的合计金额的 1.5‰ 记取。
3.3《公路工程预算定额》(***/T ****-****);
3.4《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T ****-****);
3.5《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
3.6河南省交通厅豫交计(****)***号“关于发布《河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号文”);
3.7税金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年第**号文,按 9%计入;
3.8主要材料**参照《鹤壁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年第1季度《鹤壁市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年第3月材料信息价及周边市场**。
5、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6月**日9时**分
*、现变更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油线道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淇发改〔****〕***号、淇交【****】**号,项目备案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特别国债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变更为:
2.1招标控制价:大写:*************元。小写:********元
3、工程量清单:详见最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控制价编制说明及相关费用的计取变更为:
*、 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山油线道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编制范围:
1、本项目位于山头村,向西经大水头村、石灰沟村、东油城村、西油城村,终止于油城村东侧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
*、 编制依据及有关资料:
3.1建筑工程*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章(不含建筑工程*切险及第*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 2 ‰,第*者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 *** *元,保险费率为 3‰ 。
3.2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按清单第***章至第***章的合计金额的 1.5% 记取。
3.3《公路工程预算定额》(***/T ****-****);
3.4《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T ****-****);
3.5《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
3.6河南省交通厅豫交计(****)***号“关于发布《河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号文”);
3.7税金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年第**号文,按 9%计入;
3.8主要材料**参照《鹤壁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年第1季度《鹤壁市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年第4月材料信息价及周边市场**。
3.9本项目中所用混凝土砂浆按照成品购买使用 ,石方暂按照原石*次利用计取,未考虑*次爆破,结算按实调整
5、现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现变更为 ****年6月**日9时**分
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内容上表述不*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淇县高云路中段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高铁广场南路新世纪公寓C座4楼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
电 话:***********
监督单位:*******
地址:淇县红旗路**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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