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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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根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建筑企业信用分值,按照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动态评价实时得分情况,按照评标办法确定的计算值进行计分,不再计算年度信用等级分值。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分按联合体各方信用最低分计算。 现将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3(1)中企业信用等级认证情况:政府投资、全部或者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中,企业信用得分在评标分值中应占**%,按照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和动态管理评价得分情况进行实际计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分按联合体中最低分认定。具体评标信用计分方法如下: (*)企业年度信用记分。被评为A级的企业加6分、评为B级的企业加4分、评为C级的企业加2分,评为D级的企业不加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市场行为)。 (*)企业动态信用记分。按照《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评分标准》,企业在我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评定分值(最高分值***分)的4%计取得分。发生严重失信行为信用等级被降为D级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市场行为。 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修改为:按照信用动态管理评价得分情况进行计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分按联合体各方信用最低分值计算。按照《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评分标准》,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企业诚信行为进行动态监管和实时计分,按照平台实时分值(最高分值限定为***分)的6.7%计取得分。发生严重失信行为信用等级被降为D级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限制招投标。 建筑企业信用得分最高不得超过**分,即: 企业信用得分=动态分(最高***分)×6.7%≤**分。 以上数据以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的数据为准。 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均规定,投标保证金*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元人民币。 将原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表中的3.4.1中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修改为***元(***元整)。 其开标时间不变。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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