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灌区水利设施水毁修复重建工程施工[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 | 通过 | |
2 | 华跃建工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鹰潭市复兴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 | 通过 | |
5 | ****************** | 通过 | |
6 | ************** | 通过 | |
7 | ********** | 通过 | |
8 | ************ | 通过 | |
9 | ********** | 通过 | |
** | 广东水工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罗定市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中正信达建设工程(广东)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 通过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附件:资格审查结果公示(灌区施工).***
(脱敏)资格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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