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 年 ** 月 **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延安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9.6960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139.9880 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1.9000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曾华 51000791;
中标候选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迟海平 22003000;
中标候选人(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孙旭东 51009834;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良好;
中标候选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良好;
中标候选人(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良好;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资料,逾期不再受理。2.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2 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3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2.4 相关请求及主张;2.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延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西川河南路 1 号石佛沟安置小区 ** 号楼 7-8 层
联 系 人:***(接收异议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延安市宝塔区南寨砭美满国际一号楼一单元 2 楼
联 系 人: 齐会会
电 话: 18709112323
电子邮件: 14267896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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