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下称“委托方”)委托,我中心挂网公开电子竞价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桃子园**号***.**平方米商铺出租项目(交易编号:*******-***)已于***4年5月**日由吴雁泽(下称“竞得方”)竞得。竞得方已逾期未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经委托方多次催办无果。
根据《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3号)第***条规定以及该项目交易条件及说明(交易编号*******-***)的要求,现认定该项目原网上成交结果无效,竞得方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继续参与该产权交易项目报价活动。
特此公告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
****年6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