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4**2
*、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南北片乡镇污水治理提标改造***项目绩效考核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号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1、名称:宿州市埇桥区南北片乡镇污水治理提标改造***项目绩效考核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范围:对宿州市埇桥区南北片乡镇污水治理提标改造***项目运营期内进行绩效考核服务,宿州市埇桥区南北片乡镇污水治理提标改造***项目包含宿州市埇桥区南部片区乡镇污水治理提标改造***项目和宿州市埇桥区北部片区乡镇污水治理提标改造***项目两个项目,项目内容共计**个污水处理厂和5个村级污水处理站,每季度分别对南部片区及北部片区项目各考核*次,具体服务内容见采购需求。 3、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4、服务时间: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5、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服务标准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蔡瑾钰、詹会娟、潘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南关街道浍水路南侧人民路东侧宿州锦润·悦府5#楼****-****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沱河街道建设路与淮河东路交汇处东城·康居苑东区北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南关街道浍水路南侧人民路东侧宿州锦润·悦府5#楼****-****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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