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次)(项目编号:************)进行了单*来源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次)
2、采购项目编号:************
3、采购结果:
1)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新华*技术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路***号
3)中标(成交)金额:***,***.**元
4)合同履行期限:此次购买的网络设备维保服务期限为*年,服务期满后如甲方满意,可续签*年,续签次数不能超过*次。
5)评审人员成员名单:曹翰林、王明珠、张振元
4、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5、提出异议的渠道
1)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①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
联系单位:********
联系人:***、闫爽、魏海峰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好街**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室
②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2)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
6、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路**号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好街**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室
项目联系人:***、吴波、闫爽、魏海峰、李媛媛、郑连峰、苏春颖、王娜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同泽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 **** *****
****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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