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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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军队采购规定和行业规定,就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现邀请库内**家供应商参加招标和投标(本项目采取公告方式通知,不在单独发放邀请函)。
*、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主要采购品种为伙食单位日常饮食保障常用的大宗类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果蔬类;肉类;水产及冻货类;蛋类;豆类及奶制品类饮料;干货及调料类等常用物资。
(*)采购预算:约*****元(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月。
(*)配送地点: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和规定时间送至指定地点。
(*)经费结算渠道:经费列伙食费支出,每月结算*次。
(*)入围数量:本项目确定3家供应商中标,排名前2名的供应商采用轮换制供应,第3名为备选供应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地址的,*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企业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作废标处理且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管或主营范围产品(以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
(*)供应商具有副食品供应、仓储、加工、质检、冷藏、配送和售后服务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条件。
(*)供应商近*年内(****年7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为供应商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
(*)领取时间:***4年 7月 9 日至7月**日 (08:30—**:**,14:**—17:**)(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领取方式: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现场领取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4 年 7月 ** 日 8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 年 7 月 **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4 年 7 月 **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p***.***.**)上发布。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陈先生
电 话:*********** ***********
监督电话:李先生
电 话:***********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本项目采购结果共享于兄弟单位同等配送标准预算金额约****元的采购项目。
仅接受库内供应商报名,目录如下:
**、北京弘德唯正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海龙云海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晨翔东兴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昊屹畜牧有限公司
**、北京昌裕鑫隆食品有限公司
**、北京瑞思英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元鑫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宏*隆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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