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采购环保公共厕所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8月**日9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采购环保公共厕所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县城区拟配套建设**座环保公厕(含户外劳动者服务站),满足城区居民入厕及户外劳动者“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如厕难”的需求,切实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号),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份额不低于**%,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若为中小企业制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若为大型企业制造,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定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比例达到**%,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信用宿州”
(****://******.****.***.**/***/*************/***************.******)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的生产企业,具有生产或制造或加工(不包含委托加工)移动厕所(或移动卫生间)的能力。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级)和钢结构*级(含以上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注:工程已结束但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也视为在建工程)。
时间: ****年7月**日至 ****年8月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会员端登录地址(网址:****://**.***.***.***:****/********/***********)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采购”―》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详细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5版本》),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年8月**日9点**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为 *** *元的货物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若为中小企业制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若为大型企业制造,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定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比例达到**%,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萧县龙城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萧县凤北佳苑 7 栋 ***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戚工
电 话:***********、****-*******
4. 在线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网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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