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王乡人民政府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日常变更调查项目变更公告
*、原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须知前附表第*项中标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次性支付(转账支付)给代理单位。”
现变更为:“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不足****元的按****元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次性支付(转账支付)给代理单位。专家评审费据实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另行支付。供应商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上述费用,不单独列项。”
*、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供应商及时关注查看。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供应商不及时关注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切责任。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安市裕安区单王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安市裕安区单王乡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栋A座****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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