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川水库资产评估采购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资产评估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平和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赖俊杰 评审专家:吴舒韵、朱秋翔 | ||
总成交金额 | ¥7.******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蔡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北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赖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号明发商业广场1幢****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蔡***********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申明函.*** |
*、项目编号:**财[**-**]**(招标文件编号:**财[**-**]**)
*、项目名称:东川水库资产评估采购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号国资大厦**层****室
中标(成交)金额:7.*******(*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东川水库资产评估采购 | 对东川水库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 1、组织机构内部专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评估工作,对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独立完成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再委托给其他评估机构; 3、对业务过程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单位报告;涉及需调查、核实、取证等事项,应向采购单位申请协助办理; 4、按规范及要求编制完整的评估工作底稿,并经相关专业评估人员签字确认; 5、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单位出具规范的评估报告(结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 1、服务原则:相关评估业务应当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原则,中标人应当独立、公正的执行业务。 2、评估机构在接受采购单位委托后,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评估审核规定,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采购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受托任务再委托其他评估机构。 3、评估机构应妥善保管采购单位交付的项目资料。任务完成后,应按规定及时将资料移交采购单位。 4、评估机构应对委托项目的评估结论负责。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经复核后,如发现问题,评估机构应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予以更正,触犯国家法律的,根据实际情况交有关部门处理。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赖俊杰评审专家:吴舒韵、朱秋翔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闽招协【****】**号文《福建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价》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不足****元按****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元(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北路***号
联系方式:赖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号明发商业广场1幢****室
联系方式:小蔡***********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蔡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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