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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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市级国家教育考试试卷保密室消防防火系统建设工程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陈主任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采购单位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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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级国家教育考试试卷保密室消防防火系统建设工程*** | *** | 工程-施工 | *****.0(元) |
公告内容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线打扮梁(陕甘界)至庆城段公路项目华池服务区充电站建设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线打扮梁(陕甘界)至庆城段公路项目华池服务区充电站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
3.招标内容:
(1) 充电站建设项目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
充电站建设项目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试验检测、系统调试、运行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配合竣工验收、移交运营等。
① 安装及调试****伏安箱变2台、弱电机柜***安装2台、-**×4接地扁钢***米、-**×5接地扁钢***米、敷设电缆**-*****-****(3×**)***米、电缆头 3×**制作4个、安装充电桩**台、敷设电缆(**-***-0.6/***-4×***+1×**)***米、电缆头4×***+1×**制作**个、镀锌钢管敷设***米、接地体***×5×****制作**根。
② 新建土建及配套部分:新建****伏安箱变基础各2座、充电桩土建基础**个、充电桩雨棚安装*****、充电桩雨棚土建基础及钢构2处、视频监控施工及附件安装2处、室外标志标牌安装2处、室外土建(电缆井、管线、场地开挖及恢复)及配套建设、灭火器安装、车位划线、挡车器。
(2) 设备采购
充电站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采购,采购目录详见招标文件设备采购清单。
4.招标控制价:*******.**元。
5. 实施地点:庆阳市华池县。
6. 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8.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
9.计划工期:总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3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为***4年**月**日。
**.标段划分:无。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合*的营业执照)及银行基本户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充电桩销售能力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意*方须具备充电桩销售能力,其他成员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范围中的投标。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施工人员具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高低压作业证。
5.投标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9.投标人须提交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竞价时间
1.请于***3年**月**日16时**分至***3年**月**日17时**分登录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加盖公章)。
2.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3年**月**日17时**分前提交报价。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轮报价。
*、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的内容*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玄马镇贾桥村贾桥组**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陇东大道宏达中心**号楼北侧
联系人:***
电 话:***********
***3年**月**日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张掖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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