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灵璧县****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采购安装排污阀门井、供水管网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宿怀路**桥南侧
中标(成交)金额:*********元整(*******.**元)
评审得分:**.** 分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灵璧县****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采购安装排污阀门井、供水管网项目 采购需求:浍沟镇浍沟水厂李宅村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及配套工程,供水管网******、入户配套***户,浍沟水厂采购安装**套闸阀、泄水阀、阀门井,冯庙镇冯庙水厂、张集水厂、大陈水厂采购安装***套闸阀、泄水阀、阀门井,朝阳镇韩山小区新敷设供水管网及配套工程,供水管网*****、入户配套***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建国(组长),王冬梅,王善海,赵丽梅,陈咏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1.**** *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号金川科技园**号楼3、4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灵璧县奇石大道与笑果大道交叉口西北**米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号金川科技园**号楼3、4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新宇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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