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不动产登记局信息数据整合项目
许昌市公司职工食堂维修改造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许昌市公司职工食堂维修改造项目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许昌市公司职工食堂维修改造项目
2. 招标编号: ******************
3.项目概况:许昌市公司职工食堂维修改造项目,本工程位于许昌市魏都区湖滨路 ** 号,项目分为室外工程、单体装饰改造两部分,室外工程包括场区地面、围墙、大门、绿化 提升改造;单体装饰改造包括地面、内墙面、顶棚、原始设备和管道拆除、门窗更换、扩建 卫生间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 .建设地点:许昌市。
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 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许昌市公司职工食堂维修改造项目,招标控制 价 ******.** 元。
7. 工期:** 日历天。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标准》*******-**** 及法律法 规规定的有关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验收依据,达到合格标准。
9. 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 个月。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按照法定公开招标程序和要求,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内网》发布招标信息。
*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5楼评标**室
*、中标信息:
投标总报价:大写:**********元*角*分
小写:******.**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标准》*******-**** 及法律法 规规定的有关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验收依据,达到合格标准。
注册建造师(姓名、证书编号):*** 豫****************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大写:***********元*角*分
小写:******.**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标准》*******-**** 及法律法 规规定的有关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验收依据,达到合格标准。
注册建造师(姓名、证书编号):***、豫************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大写:***********元*角*分
小写:******.**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标准》*******-**** 及法律法 规规定的有关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验收依据,达到合格标准。
注册建造师(姓名、证书编号):*** 豫************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 址:许昌市湖滨路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
地 址:许昌市城乡*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元鼎国际B座****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日期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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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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