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人名称:****************
*、 采购项目名称:淳安县姜家镇双溪村来料加工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非政府采购)
*、 采购项目编号:****[****]***号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4年08月**日
*、 定标日期:***4年09月**日
*、 中标结果: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单价 (元/W) | 数量(W) | 总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1 | 淳安县姜家镇双溪村来料加工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非政府采购) | *********** | 3.*** | ***** | ****** | *** |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岛湖镇新安大街***号*楼
2、采购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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