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中心血站小型维修改造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市中心血站小型维修改造服务项目
*、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市裕安区小华山街道高速财富广场(龙湖山庄**#楼)**层****-****号
成交金额:下浮率3%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市中心血站小型维修改造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屋顶漏水、楼面渗水、下水道清淤及维修、化粪池清理、房屋装修改造、*星用工等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服务期*年,合同*年*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 |
*、评审专家名单:张树新、赵静、马菊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市金安区健康苑小区**幢2**商铺,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安市中心血站
地 址:*安市皖西大道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 *** ****-*******
名 称: *安市瑞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市金安区健康苑小区**幢***商铺
联系方式: ****-*******
*安市中心血站
*安市瑞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年9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