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度第**批施工业务外包采购)
采购编号:****-****-****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应答人:
国网*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年度第**批施工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详见附件一)。
分标编号 |
包号 |
项目单位 |
分标名称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最终报价 |
(*元) |
|||||
****-***-****-** |
包1 |
\ |
绵阳富变扩土建工程劳务分包 |
*川道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附件一:
关于提出异议或投诉的说明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应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交异议、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投诉)的名称;
3.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应答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应答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应答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审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收:
1.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或投诉书未署明异议(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或投诉、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七、异议或投诉联系方式:
异议电话和邮箱(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028-62729832,11748902@qq.com。
投诉电话(项目管理单位):***-********。
****年9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 国网*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国网*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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