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作者: 李宇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李宇 | 项目名称: | *公司-郑州市和庄人民政府河赵社区*、*期安置区外线供配电工程-专业分包招标任务 |
公示期: | ~ | 联系人: | *** | 公司: | 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公司 |
电子邮箱: | 电话: | *********** | |||
说明: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司招标中心提出,超出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 ||||
公示内容: | 1.本次招标陕西鲁禹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中标候选人,中标不含税总价为*******.**元,税率为9%,含税总价为*******.**元。 2、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确定合同**,税率为9%,综合单价均为不含税固定单价,除特别约定外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3、工程量结算方式:本次招标工程量,具体结算工程量以现场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据实结算。 4、关于工程分包款的支付,甲乙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按月结算,按季进行每期付款,支付额度为累计结算金额的** %,每期支付金额时应扣减各种扣款项、暂扣款项等,且该款项应优先通过代付建筑工人工资形式支付;建设单位对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 **%,建设单位对项目工程整体竣工结算、签订封账协议后,且未发生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纠纷后支付到**%,剩余 5 %作为质保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本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 ** 个月。如甲方延期付款的,乙方同意给予6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 5、本工程质量目标:必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符合乙方向甲方承诺(含经甲方审核的施工方案要求)或对外公开宣传的企业技术质量标准要求 。如上述标准之间存在不*致,以要求更严格者为准。完工后,甲乙双方会同监理工程师,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评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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