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污水处理站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萍乡市安源区武功山中大道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萍乡市安源区翡翠城1栋**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关于*******污水处理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污水处理站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萍购**************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萍购************** | *******_其他公用运转支出 | 1 | 项 | *******.**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从采购人正式通知开工、完工验收合格后计算,两个污水处理站工期分别为**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上材料或者可以根据“赣财购[****]8号”文件承诺制的方式提供。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号文规定,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1)施工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4、本项目不得转包,主体项目(工艺设备)不得分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 家。投标人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并提交招标人; ④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担保,对联合体成员具有约束力; 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潜在投标人未使用本单位 **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网址:*****://***.*******.**)。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3、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是; 4、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询,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武功山中大道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翡翠城1栋**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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