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城乡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城乡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提升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大名县城乡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2.1.2 建设地点:大名县县域范围内
2.1.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铺设十里铺村至兆固供水站供水主管道(石家庄村)1268米;铺设215省道万中路口至金域蓝湾社区供水主管网3346米,副线3409米;铺设南水北调第三水厂至李五排供水站供水主管道4307米;铺设天雄路(S224省道-平安大街)供水管道2531米;铺设文大公路刘堤口村至康庄村主管网管径De450,长度为20.152千米,副线管径De250,长度为19.672千米;主线长度共计31.604千米,副线长度约为23.081千米。设施部分:建设杨桥供水站300立方米全地下混凝土储水池1座;建设沙圪塔供水站500立方米半地上水箱1座。
2.1.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符合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本项目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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