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及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咨询;工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桩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砖、砂石生产、加工除外)、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及古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及污水处理工程、防水、防腐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城市规划编制;工程设计;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